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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中山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护航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0-12 分享:

  

  2020年以来,中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省委赋予的“三个定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聚力政务服务质量大提升。3387项政务服务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率100%。持续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域办理,实现450项服务“全城通办”、298项服务“省内通办”、146项服务“跨省通办”。创新推行“一件事”主题式服务,超过50项主题式服务“一份表单、一套材料”即可申办。3289个事项最多跑一次,3151个事项一次不用跑。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单位缴存登记业务等51项高频事项实现“智能秒批”。探索“食安赢”共建共治模式,开创新整合保险、银行、通讯、网络平台等,为餐饮单位提供银行优惠结算、网络宽带优惠等优质服务。依托中山市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智能申报审批平台,在全省率先推出集群注册托管电子合同功能和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商事登记业务中企业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优化《中山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中山市“证照分离”涉及“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提级为“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宣布取消证明事项共77项。公布《中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型收费目录清单》,对各项经营服务型收费作出明确规定。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主动破除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成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截至目前,系统共采集50个部门,超3亿条涉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重点人群等方面的信用数据。依托“信用中山”网,开辟“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功能,及时向社会公开包括政府失信行为在内的信用信息。健全完善“信用中山”网,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示的行政许可数据及行政处罚数据超过147万条,有效强化信用信息的社会监督。

  

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开展创新性和探索性制度研究,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改革决策内容作为制度设计、内容安排依据,使地方立法符合改革发展要求。按照地方特色、最急需、成熟性原则,着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安全秩序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2020年以来,共公布施行5部政府规章,组织起草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在省内率先公布施行《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

  扩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在相继出台12项行政立法工作制度形成制度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包括村(居)民委员会、企业、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内的25个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完善基层参与的实体基础。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评估会、立法协商等方式,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企业及其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政府立法工作。通过定点听取意见、问卷调查、有奖问答等灵活多样的途径,深入人民群众当中听取意见,以求集思广益、反映民意,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提供有效保障。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施行后,在全省率先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率先把镇街一级政府列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一并公布,从源头防范“带病文件”“奇葩文件”出台。清理一批历史遗留的、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阻碍法治化营商的“僵尸文件”,废止各类文件226份,其中,市政府文件98份,市属各部门文件128份,各镇街根据权限自行公布废止行政文件148份。做好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将中山市住宅停车收费议价规则、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等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范围,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各单位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媒体矩阵,主推多角度、深度解读。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采取政策宣讲会、政策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解读推广重大政策。市、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全面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中山市“狠抓政策发布全周期管理力求实效”文章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并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物上向全国推广。在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评估中,中山市获评“优秀”。

  落实依法决策和集体决策。一大批重大项目均经过部门法制审核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把关。压实部门及镇街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责任,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公开向社会招聘2020—2025年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2020年度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根据提交的年度考核评定意见进行审查备案,充分调动公职律师在参与立法立规、重大决策、行政执法、法制宣传等方面的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审议,2020年以来,市政府共召开常务会议60次,集体研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推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中山市加快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在市、镇街两级的应用全覆盖,成为全省首个在镇街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的地级市。通过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布年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等,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得到有效实施。

  加大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开展知识产权、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医疗广告、企业偷排污染河涌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首创“民天卫士”食品安全监督行动,深入集体用餐单位进行不打招呼突击检查并“自费配餐”。成功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在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连续6次获得A级。在全省药品安全责任考核中获得A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哨点建成全省示范工程。全市有1242家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馆、养老机构、农贸市场、网络餐饮率先在全省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印发《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行行政指导、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出台《中山市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法合理梳理确定本领域免罚清单,确保“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改革试点经验在我市复制推广到位并就制定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合法性审查介入、规范化流程化管理、以包容审慎促进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创新。

  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出台《中山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通过成立统筹协调机构、梳理下放事权、组建队伍综合执法等措施,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序理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文件,实现普法责任制的精细化和精准化,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大格局。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庭审旁听等制度。围绕《民法典》等内容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培训班等。

  

  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联动衔接机制,在全省率先组建市级公职律师调解队伍。创新开展“公益家庭法律顾问”工作,建立退役军人调解工作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通过调解工作站调解处理的行政争议达1700多件。全力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试点工作,中山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经验做法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司法部联合发文推广。

  落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中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建立专业化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优化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度、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和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等6大方面明确改革的主要措施,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成立的中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飓风”、商业贿赂等突出商贸类犯罪,全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有39个实际固定治安卡点及3个平安服务区,实现在实际地理位置较为重要、交通流量较大,治安形势较为复杂部位布建率达90%。建设市级智慧平台,实现直达一线街面专职巡防力量的“点对点”扁平化、可视化指挥调度。2020年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6.6%,刑事破案率实现“六连升”,获评全国首批禁毒示范城市。2020年,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谷都派出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是目前全省唯一全国地级市执法示范单位。

  全力防范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市、镇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提升涉及汛旱风灾害防御、森林防火、救灾救助、应急救援、应急管理信息资源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烟花爆竹监管等专项行动。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分片网络化专家检查”工作模式,实行分片区网格检查。对化工、医疗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实施差异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