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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1 分享: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助推我市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及解读回应。一是加强网站栏目功能建设。围绕利企便民各项举措做好办事入口整合,优化政策公文栏目政策发布和解读板块,我局网站共发布信息418条,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10份。二是多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结合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组织召开了《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中山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参与《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各大媒体平台发布相关新闻报道30余条。策划五期“司法行政开放日”系列活动,让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基层代表、群众代表和企业代表等零距离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为高质量法治建设建言献策。三是大力推进“12345热线平台”应用。全年共受理诉求工单200余件,答复率100%,主要解决法律援助申请、律所律师工作咨询、公证业务咨询及法律咨询类问题。

  (二)持续完善公开平台。一是优化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通过“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集中公开本市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实现动态更新调整,做到新出台的规章在印发后十五日内完成文本录入,共上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2部政府规章。积极牵头全市各有关单位及镇街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轮全面深度清理,形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在官方网站发布,上新《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山市内河涌管理规定>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等 182 部规范性文件。二是调整政务新媒体发布矩阵。注销“中山司法鉴定”“中山公证”微信公众号,其服务功能整合至“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上线“中山公共法律服务”“中山智慧法援”小程序。“法润中山”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41余篇;南方号“中山司法”推送信息108篇;法治号“法润中山”推送信息123篇。

  (三)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大群众对立法参与度,今年以来,共公开征集立法意见4次。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增进社会共识。二是强化数字化赋能公共法律服务。推动170余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均可网上查询、网上办理,其中169项服务事项实现“零跑腿”,155项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扩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政执法等电子证照数据与省电子证照库对接同步。三是拓宽政务信息宣传渠道与南方日报合作“高质量法治”栏目进驻“南方+”APP,与中山广播电视台共同设立《法律天地》《庆记茶寮》等栏目,筹备并成功开展《法治会客厅》专题访谈,真正打造了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态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1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1

0

1

(七)总计

9

0

0

0

1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加强。虽然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有所提高,但与全市政务公开的要求仍有差距,缺乏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公开的规范性还需提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细化,信息发布的标准越来越高。2023年,我局对公开信息的种类进行了严格界定,信息发布数量、质量虽然有所提高,但是距离省市要求还存在差距。

  2024年,我局将以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一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局承担的重点任务,提高政务公开标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明确责任科室,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重大决策公众意见征集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及时主动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问题。通过“司法行政开放日”等,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流程,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程序合规。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