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其他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中府办〔2017〕20号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9-02-28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鉴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7〕20号)相关政策内容已调整至《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府办〔2018〕26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7〕20号)。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径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

特此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