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图片新闻

普法宣传|绿美中山,法治护航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8-18 分享: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新境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根基。为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在我省实施,以“‘法’护绿水青山,‘典’亮美好生活”为主题,生态环境法典宣贯暨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在中山市举办。

普法宣传|绿美中山,法治护航.jpg

  活动启动仪式上,表演了普法脱口秀等文艺节目,启动了法典知识线上竞赛,社会各界代表宣读了法典实施倡议书并接受法典书籍赠送。启动仪式后,与会嘉宾参观翠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法治主题路径,现场公众参加生态环境普法定向越野比赛,积极宣传法典。市民表示,生态环境法典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法典既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的有力武器,也是引导全民共建共享美丽广东建设成果的行动指南。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同心共建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山市是如何“法”护绿水青山,“典”亮美好生活吧!

  2026年,中山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主责主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实施为契机,统筹立法保障、普法宣传、纠纷化解、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全方位夯实生态环境治理法治根基,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绿美中山生态建设。

强化制度供给 筑牢生态保护法治根基

  坚守绿色发展底线,构建全域生态法治保护体系。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中山聚焦水生态保护、固废治理、大气防治等重点领域,先后出台《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6部涉水、4部涉废法规规章及《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方位守护水环境安全、助力“无废城市”创建、保障大气生态质量。立足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实施新契机,开展涉生态环境法典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修改、废止有关文件16件,全力维护法治统一。同时,按照立法计划安排,稳步推进中山市零散工业废水、建筑垃圾管理等生态环境立法,持续以法治组合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以刚性制度守护中山天蓝水清、城绿景美的宜居风貌。

全域普法宣传 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氛围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年度重点普法清单。依托“法润中山”“法治会客厅”等品牌平台、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服务队伍,联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围绕噪声污染、污水排放、固体废物管理、生态损害赔偿等热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明晰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与公民生态保护义务。线上依托公众号、视频号持续推送条文解读、典型案例;线下用好各级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沉浸式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践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

深化纠纷化解 构建多元共治调解格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柔性优势,坚持抓早抓小、就地化解,减少矛盾上行。持续健全完善中山市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整合11个专业协会成员单位、12名专业的生态环境人民调解员调解力量,有效调处重大复杂环境污染民事纠纷。深化部门联动协同,搭建与生态环境部门、市环境科学学会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构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三调联动”的生态环境矛盾化解体系,高效化解涉生态环境矛盾纠纷192宗。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实质性化解争议职能,妥善审理涉生态环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环保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生态领域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执法监督 规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

  积极配合做好对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非法采砂、涉水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工作。发挥执法监督职能,常态化监督涉生态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案件。持续深化落实综合查一次监管模式,不断拓宽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检查覆盖范围,整合执法资源、减少多头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发挥法治督察、行政执法评议等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推动生态领域“不罚清单”和“不予强制清单”纳入行政裁量权统一规范和管理,对公开道歉承诺守法的企业从轻处罚;推动生态领域出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依据企业信用情况等对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避免“一刀切”式监管。

夯实专业支撑 精准护航生态环境治理

  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公证服务职能,精准赋能生态环境治理,为环境执法办案、生态损害认定与追偿提供专业支撑与法治保障。依托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专业优势,助力环境执法精准履职。办理跨市涉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案件1宗,为环境污染侵权认定、案件处置、责任界定提供科学权威依据。落实刑事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通过“司法裁判、公证提存、闭环监管”的工作模式,破解执法瓶颈,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全市公证机构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提存案3件,提存金额12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