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研究,拟推荐李松文同志为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松文,中山市司法局横栏司法所所长、中山市横栏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2018年开始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始终以严谨和细心的态度对待工作,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援助,主动参与人民调解,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为民服务,在国庆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中获个人立功和嘉奖。三年来,经他协调、带领下,成功调解336宗,获得群众赠与的法律援助锦旗3面。挽回损失金额2695万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167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5人次。2020年以来,社会稳定问题日益明显,特别是群众矛盾纠纷、社区矫正等方面,他不畏难题,亲自奔走于矛盾双方,为问题解决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有效地防止了基层矛盾纠纷的激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如需反映以上单位和同志的有关情况,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书面、电话或来人等形式,向我局政治处反映。
联系电话:0760-88363928
中山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