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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 《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0-13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我市2013年制定的《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2年10月2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760-88363912;

  信件: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309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中山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