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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5 分享: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司发〔2024〕37 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中山市拟推荐的先进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4个)

  中山市司法局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山市公安局法制监管支队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3个)

  中山市“八五”普法讲师团  陈一杏

  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陈丽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梅松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时间5天。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中山市普法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中山市普法办:0760-88363921

  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

  邮编:528400


中山市普法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