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山市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2-08 分享:

  2021年,中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中,珠三角地区16个,我市入选3个项目,并列全省第一。“中山市全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验获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并在全省推广。成功争取成为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在全省率先推出“互联网·无人律所”,创新做得到人民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等媒体宣传报道。召开中山市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新闻发布会,获多家省市级媒体转载。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善平先生普法笔记》46集登上学习强国全国平台,并获广东省第三届法治文化节新媒体精品评选动漫类第二名。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全市各单位通过党组学习会、专题报告会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3月,在市委党校召开了中山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全系统3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代拟《中山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山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分工方案组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报告和2021年全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进行说明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工作要点修订《中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连续5年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和镇街第一责任人述法全覆盖统筹全市迎接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学法,优秀率和参加率均超省厅要求完成。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庭审直播活动。举办第四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举办《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专题学习活动。出台《中山市“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建成全省首家“互联网·无人律所”试点共建“公共法律服务驿站”,培育“香山法苑”等一批共建共享品牌。在全省率先建设“智慧公证”全市统一平台,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实现市镇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武警支队工作站。20个村(社区)入选2021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村(社区)获得2021年“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二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结合首轮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小切口”实现“大变化”。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中,珠三角地区16个,我市入选“用信息系统‘笼子’关牢行政执法权力”“塑主渠道强公信力,创新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新高地,创出知识产权保护世界新样本”3个项目,并列全省第一。其中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还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确定为推荐申报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草案)》已完成立法草案的专家评估、立法协商等程序并已报送市政府审议。制定出台《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组织起草《中山市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以及《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草案)》《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草案。选取《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作为评估对象,开展首次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大酝酿、提炼立法项目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中山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等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省率先将镇街文件纳入监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高效管理。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对照《行政处罚法》内容,对现行有效81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处罚及不合理罚款内容开展清理。经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拟废止5份,拟修改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拟废止2份,拟修改11份。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发布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各镇街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均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开招聘2020-2025年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大批如东部外环、西环高速、南沙至中山城际交通等重大项目,涉及城市更新、岐江河流域水体综合治理等事项,均经过法制部门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进行法律把关。加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前合法性审查,从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等方面进行审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市直管镇体制改革。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推进火炬开发区统筹民众镇和翠亨新区统筹南朗镇事权划分实施方案及权责清单的制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已有2521项执法权授权下放到镇街,实现执法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有效解决分散执法等问题。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自我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本地化部署以来,2021年,全市上线应用的执法单位达45家,产生行政处罚案件13704宗,行政检查案件12966宗,行政强制案件148宗。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一支队伍管执法”。创新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网上案卷评查系统开展评查,探索建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新机制。“中山市全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验获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并在全省推广。

  三是全省率先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方式。出台《中山市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首场“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生态环境等领域公布实施免罚、从轻减轻处罚、免除行政强制、免检查、行政执法风险评估等5类清单。今年以来,共办理免罚案件8500余宗,300余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受到处罚,办理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60000余件,清单式监管经验获肯定推广。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3件。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办理反馈纠偏机制,监督全市各部门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14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通报、督导、考核”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2021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607件。修订《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等应诉制度。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成立“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室”“王晓葵调解工作室”和中山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各调委会与基层法院推动平台线上调解工作。推进建立涉港澳纠纷调解机制,为常住我市澳门街坊提供“家门口”式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发挥复议化解矛盾主渠道作用。上线“中山掌上复议”小程序,实现“申请实名认证、在线上传资料、在线审核资料、手机短讯同步提示”的全流程政务服务。受理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到现场受理、现场送达,实现“立等即取”的复议快速度。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理、专人专案,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类型化案件。

  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委员会履职能力、一线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急需理顺社矫机构的独立刑事执行主体资格,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部门、镇街落实内部合法性审查职责不严不实,法治专业工作人员紧缺等问题,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寻求突破加以解决。

  二、2022工作设想

  (一)落实法治建设新要求。出台关于法治中山、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贯彻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中山规划。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司法部确定的试点城市)工作,开展省市县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试点和非现场执法试点。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争创“四合一”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立法治实事办理制度,推进更多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依法治市实事项目。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制定中山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将《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办法》纳入规章审议项目。积极处置我市涉地历史遗留问题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评定分离配套文件制定,推进“围而不建”专项治理,为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创新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合法性审查介入、规范化流程化管理、促进企业合规管理。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完善镇街事权划分和权责清单,优化下放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打破行政藩篱。三是提供高水平涉外法治服务。加强涉外律师事务所建设,并以市律协新址打造法律服务业聚集区。成立城市更新法律专家库,打造城市更新法律服务团队。

  (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内涵式发展一是推动形成行政权力监督闭环。优化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完善镇街依法决策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压实部门和镇街事先法律论证责任,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对复议和应诉中发现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规范,推动形成从源头到末端、从基层到市级依法规范政府履职的工作闭环。开展群众反映强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和社会监督员监督员制度。二是加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力度。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履职能力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实绩考核,持续理顺改革相关单位各类权责关系,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三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引、规范、推动各部门、镇街培育精品法治项目,用中山的生动实践,探索解决全国的难点,使中山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彩演绎地。

  (四)提升现代法律服务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水平一是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编制完成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十四五”规划。打造共建共享公共法律服务圈,重点推广“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继续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共享体验区”,推出符合不同群体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和项目,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二是加强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制作《善平先生普法笔记》“八五”普法专题,新增以“法律明白人”为原型的普法形象,带领群众畅学法律。举办“法治乡村行”大型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工作,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三是探索多元预防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加大“平安家庭”创建、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和“民转刑”命案防控工作力度。依托市律正商事调解中心,探索推行行业、专业调解规则、惯例,在重点领域打造多元化解工作示范点。探索建立“行政裁决+调解”纠纷解决机制,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平安中山建设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 “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四大建设。指导镇街设立社矫委员会,理顺社区矫正独立刑事执行主体资格。深化统一戒毒模式建设,推进“智慧戒毒所”创建。加强戒毒普法宣讲团建设,继续开展特色戒治工作,试点推广“运动戒毒”经验覆盖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