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道依法对易洁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云路锦绣海湾城(三期)翔海园14座102房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建(构)筑物的行为开展调查。因当事人拒绝到现场,我街道未能将《协助调查通知书》直接送达,我街道依法向易洁身份证地址邮寄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邮寄送达的《协助调查通知书》被退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将《协助调查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相关权利义务自送达之日起自行履行。该《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南朗综协查字〔2025〕80号)自2025年4月30日起对外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协助调查通知书(粤中南朗综协查字〔2025〕80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