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
人口
救助金额
(元)
救助日期
程润生
南朗村
3
1815
2025.5.20
杨佳亮
崖口村
7998
2025.5.27
陈彩云
1
2450
2025.5.29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