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10月29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象姓名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家庭人口
救助金额
(元)
救助日期
赵小兰
南朗社区
4
9278
2024.3.26
钟向泉
9608
2024.4.9
谢庆剑
大车村
3
7206
2024.4.11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