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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朗镇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0年第1期)

信息来源: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2-08 分享: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经办单位备注
1中市监食药南朗处字〔2019 〕NL33 号 和瑞电子(中山)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和瑞电子(中山)有限公司91442000769329542A刘永淑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条,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不予行政处罚。主动履行;2019年12月31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31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
2中市监食药南朗处字〔2020 〕NL01号中山市南朗镇燕石围渔村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山市南朗镇燕石围渔村91442000068467774C梁武兴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76元;2、罚款10000元。主动履行;2020年1月23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01月21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