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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事项主要内容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23 分享:

(一)中小学

1.校务管理和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2.学校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及管理情况;

7.食品、饮水卫生安全及食堂、宿舍卫生和管理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等建设情况。

(二)幼儿园

1.幼儿园办园资格情况;

2.园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3.招生、收费情况;

4.保教工作开展情况;

5.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师德及专业工作情况;

6.园舍及周边安全情况,幼儿安全教育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卫生保健情况;

8.办园理念及办园特色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