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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纪念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 发布日期:2023-12-25 分享:

      中山纪念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项目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同意建设。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开展“中山纪念中学新建综合教学楼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翠亨村,拟利用位于中山纪念中学用地的西南角、西门外的停车场用地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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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项目选址示意图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为一栋地上5层、地下2层的综合教学楼,占地面积约18.39亩,总建筑面积约2630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包括地上约11872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层;不计容面积包括地下2层304个车位共12166平方米停车库,以及首层共2262平方米的架空活动空间与接送空间。此外,将配套建设室外场地、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等设施。

      二、实施计划

      2024年7月动工,2025年8月竣工,2025年9月投入使用。最终以代建单位实际计划为准。

      三、社会经济效益

      本项目属基础教育基本设施新建项目,为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有利于满足学生对教育教学场室的需求,有利于优化孙中山故里旅游区交通环境,提升中山市教育竞争力,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四、征求意见内容和范围

      现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对项目选址、项目环境影响、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的诉求、意见和建议。征询范围为受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五、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问卷、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单位反映。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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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8日)。

      七、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梁工

      3.联系电话:18688560723

      5.邮箱:648074831@qq.com



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