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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3-11 分享:

      兹有南朗街道农业林业服务中心冯志军遗失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现声明该执法证作废:

      执法证号:19120796100(证件有效期至2026年2月24日)

      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向我中心举报,电话:0760-85521073。

      特此声明。



中山市南朗街道农业林业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