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单位原定于2026年1月5日下午3时00分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2号文信朗庭6栋3楼)会议室举行听证,当事人因工作原因申请延期,本单位决定延期至2026年1月13日下午3时00分,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2号文信朗庭6栋3楼)听证室公开举行中山市一匠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6年1月8日至1月12日(工作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到中山市南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龙起路2号文信朗庭6栋3楼)办案组办公室向本单位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易小姐,联系电话:0760-86629302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