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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389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28 分享:

欧阳洁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离婚冷静期夫妻提供系统心理援助的建议》(提案第132389号)收悉,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对我市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政策法规的实施状况作了深入调研,并对我市如何提升“离婚冷静期”的效用,降低离婚率,改善家庭矛盾出现的概率,提升个体幸福感等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

  加强对“离婚冷静期”功能进行有效的宣导、为婚姻家庭提供辅导服务,不仅能够促使当事人理性、积极的面对婚姻问题,减少冲动、盲目离婚;也能够提升夫妻经营婚姻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婚姻登记部门主要的职能,与市司法局、市妇联等部门,着力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缓解夫妻矛盾,解决婚姻问题,提升家庭幸福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加大对“离婚冷静期”功能进行有效的宣导”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是为了给予有计划离婚的夫妻一个冷静思考、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间,减少冲动、盲目离婚。自“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我市以社区大众为主体、婚姻危机人群为核心,积极开展“离婚冷静期”的宣传、引导工作。

  (一)多渠道进行婚姻普法宣传。

  一是进行婚姻普法宣传,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离婚冷静期”。我局以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为据点,深入镇街、社区,通过举行普法讲座、游戏互动、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民法典-婚姻编”、“跨省通办”、“协议离婚冷静期”等婚姻知识。二是在中心办事大厅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及文字,并通过电话热线、现场咨询等方式,为群众解答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相关疑问。三是市妇联于市镇两级分别建立了24个维权(分)站和婚姻调解委员会,加大对“离婚冷静期”功能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引导,明确离婚“冷静期”的功能和意义。同时通过已组建“巾帼法治宣讲团”和木兰巾帼志愿服务队,通过模拟法庭活动,增加学法体验,引导广大群众学习婚姻法律知识,更好地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下一步,我局将与市妇联、各镇街一起多沟通、多联动、多渠道地进行婚姻普法宣传,让广大民众更好地理解“离婚冷静期”的目标和功能,扎实落实“离婚冷静期”的宣传、引导工作。

  (二)开展离婚登记申请初审服务

  市婚姻登记中心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为有离婚意向的夫妻进行离婚登记申请初审服务。直接、有效地向当事人普及协议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协议离婚办理原则、办理程序、离婚冷静期、离婚协议书拟订等,引导当事人学习离婚“冷静期”的功能和意义,理性、积极面对婚姻问题,减少冲动、盲目离婚。

  二、关于“婚姻登记中心配置专业的辅导人员,并定期跟进离婚冷静期夫妻情况”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专业的辅导人员跟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是非常重要的。我市早于2012年10月就成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由市妇联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社工将婚姻家庭辅导室设在市婚姻登记中心,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多年来,辅导室积极为受婚姻家事问题困扰的个人、家庭提供婚姻评估、婚姻关系辅导、离婚协调、家事调解、离婚后支援等服务,深入帮助夫妻双方提升完整成熟的心智和处理亲密关系的能力,缓解夫妻矛盾,解决婚姻问题,提升家庭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其主要工作如下:

  市婚姻登记中心在当事人自愿同意的前提下,一是在离婚初审的服务过程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促使当事人进一步审视自己的婚姻关系,正向、积极的面对婚姻问题。二是为有需要的夫妻开展家庭关系辅导和离婚调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情绪疏导、关系建立及修复、婚姻问题疏导、法律权益普及和资源链接转介等服务。帮助其正确、理性的面对婚姻家庭问题和矛盾,协助其增进婚姻经营技巧、化解婚姻危机,改善家庭关系,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在此过程中,辅导人员需要做好2个把握工作:一是把握好辅导服务的介入程度,离婚调解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应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开展,避免当事人反感,认为辅导人员有干涉婚姻自由、侵犯隐私等嫌疑。二是把握好辅导服务的专业性,夫妻离婚的原因是多样的,其需求并不单一,辅导人员需要具备多专业知识和能力。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辅导人员的心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辅导人员应对多样化的婚姻家庭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社区可引进促进双方心智成长、反思、有助于发展双方维护关系能力的系统专业心理课程”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婚姻是需要经营的,夫妻双方一起学习、成长,有助于夫妻双方心智成熟、婚姻反思、应对夫妻矛盾等。为提升夫妻经营婚姻能力,我市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以市婚姻登记中心为据点,深入各镇街、社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面向社会的适婚青年、夫妻等开展“婚恋公益课堂”,普及夫妻感情保鲜、两性沟通、夫妻矛盾应对等知识技巧,提升夫妻经营美满婚姻的能力,树立积极、健康的婚姻观和家庭观。二是市妇联开展“幸福家”父母成长计划服务,启动“和谐家”困境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支持项目和“幸福家”特殊家庭父母成长计划。提升镇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服务家长的水平,帮助有婚姻家庭纠纷的群众,给予家庭心理力量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沟通联系,一方面针对婚姻心理专题、婚姻法律专题等,加大专业咨询师及社工培训,提升已有的婚姻辅导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将探索、引进促进夫妻相处系统专业心理课程,为婚姻家庭服务专业化奠定基础。

  四、关于“与专业心理机构合作联动,服务离婚冷静期夫妻,建设专业化咨询人才队伍”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专业的心理服务能够对存在心理需求的夫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对于落实心理健康服务,建设多元化婚姻咨询人员队伍,夫妻共同成长,做了以下工作:

  (一)部门联动,专家介入,多元化缓解婚姻家庭矛盾。

  一是建立平安家庭工作室。2021年7月,市司法局和市民政局在市婚姻登记中心挂牌成立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室。引入专业司法专家,创新联动司法所律师在婚姻登记中心提供每周定期定点服务,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专业性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群众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市妇联购买了专业的心理咨询项目,为被侵权妇女群众和在婚姻家庭纠纷中遇到困惑的妇女提供适时的心理咨询服务。每周三下午2:30-5:00,在市维权站,由中山市心理协会的专业医生以坐班形式,面向全市妇女群众定期接待求助个案。三是市妇联打造“舒心驿站”服务品牌,积极推动在镇街建立“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室,致力于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妇女儿童心理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多维度、个体化、常态化的心理健康服务。下一步,我局将组建由律师、医生、心理咨询师、社工等跨专业、多元化的专业人士组成的服务队伍。同时,通过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婚姻辅导服务人员的心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服务人员应对多样化的婚姻家庭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服务资源共享,转介服务

  市婚姻登记中心在婚姻辅导服务开展的过程中,如评估到当事人可能存在心理障碍或者心理疾病、需要法律援助、公安保护等需求,将进行服务资源共享、转介服务,如建议当事人进行专业的心理评估、拨打市心理援助热线0760-88884120、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2348等。下一步,我局将与各职能部门,比如司法、卫健、公安、妇联、心理工作室、社区等,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搭建信息共享、互动平台,在日常工作中各负其职,更及时、更直接、更专业的满足当事人多样化的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婚姻家庭服务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长湖,8838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