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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152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12-30 分享:

刘晓丹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公益阵地,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新活力的建议》(提案第131152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议分析了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建议具有前瞻性,开阔了我们的工作思路,对今后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建设公益阵地、组建公益联盟,搭建互动平台、发挥阵地作用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2013年以来,中山市连续五年开展“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以下简称“博爱100”),由多个部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慈善总会、市志愿者联合会、各镇街党委、政府等)共同举办、提供种子资金孵化公益项目的社会服务平台。“博爱100”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强化“在中山就是中山人”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以项目化公益积极推动全民参与社会治理,以公益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满足群众新时代社会治理新需要,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博爱100”通过“全民公益1+1+1”模式开展,第一个“1”是由政府搭建公益创投平台和社会组织成长平台、提供项目种子资金;第二个“1”是由社会组织立足问题治理和群众需求,策划实施公益项目;第三个“1”是由热心市民和企业出钱出力出心出席,参与、资助及监督项目运作。

  自2013年以来,“博爱100”共征集逾1万个公益项目和公益创意,评选实施优胜项目5223个,投入种子资金3690万元,撬动部门配套和社会捐助的总资金9151.9万元,凝聚了40万人次志愿者参与社会共治,开展逾4.1万次服务活动,直接服务群众逾392万人次。

  二、关于出台政策支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2013年以来,我市设置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公益服务性项目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项目。我市建立起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获得扶持资金的社会组织项目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2017-2021年期间,市民政局共扶持“制定中山市半导体照明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中山市出租车行业服务提升项目”“广东中山(东升)第二届办公家具文化节”等136个社会组织项目,共计拨付社会组织扶持资金661万元。

  市民政局以评促建,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2021年,我市共开展等级评估30家,并对获得5A、4A、3A的社会组织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资助。

  市民政局将继续探索和优化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资金扶持制度、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扶持政策。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免税资格认定。

  三、关于推广公益金融模式,拓宽社会组织资源渠道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凭借贴近群众的天然条件,开展各项有益身心的活动,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2013年起,我市设立了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的社区治理、公益性活动和公共服务可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2021年,市民政局对5个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合会)给予49.8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资金用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合会)开展公益活动,对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项目策划、咨询服务、资源扶持、公益场所设施维护等服务开支。

  此外, “博爱100”大力推动“互联网+公益”,除了依托“博爱100全民公益园”网站,“中山发布”、“善治中山”、“志愿中山”等微信平台外,积极联动中国扶贫基金会和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推动网络公益众筹和新媒体公益矩阵建设。联动腾讯公益等国内网络公益众筹平台,组织了43个项目上线腾讯“9·9公益众筹”,筹款目标达355万元。

  市民政局鼓励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社会组织创新能力。

  四、关于全方位培育人才,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近年来,市民政局通过定期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班,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做好社会组织的内部法人治理工作,提升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社会组织运作和发展。2021年,市民政局组织近三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负责人、秘书长及专职工作人员共120多人参加培训。市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分指标中加重人才队伍建设的评估指标,主要评估工作人员数量、学历水平、专业水平以及参加培训等情况。                       

  今年4月,我市出台《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简称“人才23条”),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中山英才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投入50亿元,实现“双百双千双万”目标。优化人才评价标准:一是对特聘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重新构建我市人才政策体系,分类做好各领域人才政策特聘方案,全方位释放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由工信、科技、卫健、教体、宣传、农业、人社部门分别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农业农村和其他综合领域评定一批“高、精、尖、缺”的特聘人才。特聘人才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二是对青年后备人才给予基础支持。对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给予相应的货币化补贴。
  按照全市人才工作统一部署,由人社部门牵头开展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价工作。市人社局在制定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价标准时,充分考虑综合领域人才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平衡修正了可量化的共性指标,通过创新的评价方式,完善了以创新价值、专业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
  综上,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人才,既可享受青年后备人才政策,同时,可参照新的人才评价标准,努力提升个人能力,创造工作业绩,适时参与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审活动,享受政策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文娟,8826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