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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22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29 分享:


中山市卫健局:

  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健全“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发展体制的建议》(第125222号)提案收悉,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健全“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发展体制的建议,我局采纳。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26家,其中3家养老机构内设置医务室或康复医院,接收的服务对象大部分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20家养老机构都就近与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医疗合作协议,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健康监测和定期巡诊、义诊。

  2018年,我局与市卫健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服务工作。我市各镇街依托辖区内合作医院开展老年人能力的前期评估工作,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以走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义诊等服务。

  2020年,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积极引入医疗机构,打造医疗养老联合体。一是结合辖区内老年人数分布和站点设置情况,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合署办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就近设置等方式,方便老人就近便利享受医养服务。二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康复等专业机构进驻服务中心设点服务,或为政府兜底对象提供上门医疗康复服务。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社区,为社区老年人定期提供血压监测、健康咨询等上门服务。

  今年3月,我局下发《关于落实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关爱老年人群体”工作的通知》,指导镇街通过委托具备康复、理疗、医疗护理等资质的企业或整合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服务力量等为困难老年人提供专业康复服务。2021年1-5月,共为1521名困难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21162.29小时。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卫健局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制定《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做好养老、医疗、照护、康复等服务的相互衔接和补充,协助推动推医养结合工作进一步发展。同时,建议组织专业医疗机构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的指导,开展老年病种专科培训,提升养老机构医务室医疗水平。

  专此函达。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883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