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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举报方式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28 分享:


  按照国家、省的有关部署,我市今年开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民群众如有发现以下线索,请向专项整治工作组反映。

  (一)违法违规占地私建“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以及其他违法违规建造大墓、活人墓及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的问题;违法违规改扩建旧坟墓、旧坟翻新或硬底化、石化旧坟墓。非法占用土地、毁林造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等行为。

  (二)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泄露患者死亡隐私信息,协助非殡葬专用车到医疗机构内违法违规接运遗体等行为。

  (三)殡仪馆没有严格执行城乡居民7项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花圈等文明殡葬用品。

  (四)公墓(含骨灰楼等骨灰寄存设施)。公墓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位(墓穴);公益性公墓以公益之名行营利之实,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经营性公墓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和“坟地产”暴利等问题。

  (五)民办殡葬服务机构。民办殡葬服务机构未经依法登记开展营利活动;实施价格欺诈、强制消费、诱导消费等行为;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等行为。

  (六)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违法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电话举报:0760-8880610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接听)。

  举报邮箱:zssbzglzx@163.com。

  举报地址: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10号中山市殡葬管理中心,邮编:528400。

  特此公告

 


中山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