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中民规字〔2023〕1号)文件要求,2025年7月,我科受理了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中山市广弘颐养院、中山市众德养老院、仙湖童心养老投资(中山)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市不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山联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弘福养老院有限公司、中山市明德颐养院、中山爱达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共九家民办养老机构的资助申请材料。经评估核查,除中山爱达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不符合资助条件,不予发放资助资金外,拟资助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645735元;中山市广弘颐养院806687元;中山市众德养老院48058元;仙湖童心养老投资(中山)有限责任公司123340元;中山市不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06408元;中山联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80673元;中山市弘福养老院有限公司134420元、中山市明德颐养院116383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公示的资助资金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陈启枢;电话:0760-88301633;邮箱:zsmzsck@163.com;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10号。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