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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山寨社团”和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6-22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集中清理整治“山寨社团”,依法打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整治对象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后缀一般为“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研究院”“中心”等;

  (二)已被注销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三)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

  (四)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以下情况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未达到登记条件,由街道(乡镇)备案管理或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

  二、活动常见表现形式

  (一)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华南”“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广东”等字样,与全国性社会组织、广东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相混淆的;

  (二)伪装官方背景,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属机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分会)等名义开展活动的;

  (三)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非法传教、骗钱敛财的;

  (四)打着“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等名义开展活动骗钱敛财的;

  (五)违规开展各类节庆、评选评奖、榜单排名、等级认证、星级评定、培训比赛等活动,向公众及企业颁发假证书、假牌匾,评选假大师的。

  三、验证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先通过以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下方找到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搜索栏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3.通过广东省民政厅网站“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mzt.gd.gov.cn/shzz/)进行查询。

  4.通过关注广东省民政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点击“我要查”栏目中“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四、举报需提供的信息

  为便于快速核查处置,举报时请尽量提供以下内容:

  (一)“山寨社团”或非法社会组织的完整名称;

  (二)活动地点、联系方式、活动形式;

  (三)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相关线索或证据。

  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时,请如实写清楚举报人联系方式、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宣传渠道、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市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五、举报方式

  电话:0760-88889103,邮箱:zsmzjdf@126.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10号

  特此公告。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