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申请参加评估: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的;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的。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3.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参评社会组织填报评估申报表,法人签字并盖章,连同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扫描成PDF版发送至第三方评估机构——中山市民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邮箱:zsmx0303@163.com,邮件标题按照“社会组织名称+2026年度评估报名”的格式命名。6月30日前,经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对参评资格进行核定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通知参评社会组织进行自评。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以近三年工作情况为主,从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四、流程安排
报名审核:对报名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评单位。
指标修订:修订完善评估指标,并向社会公布。
评估准备:开展培训及辅导,参评单位对照新修订的评估指标完成自评,并按要求准备评估书面佐证材料。
现场评估:评估专家组进行实地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等级确定:初评意见经审议后公示,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发布评估结果公告。
具体安排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进行调整。
五、评估等级
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 2A级(AA)、 1A级(A)。评估等级有效期从发布评估结果公告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延续至第5年的12月31日终止。
六、其他事项
(一)各社会组织可登录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网址:http://www.zs.gov.cn/mzj)下载评估申报表以及评估指标。
(二)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前4年可申请1次重新评估,凡申请重新评估的社会组织,上一次评估发现问题应整改完成。重新评估的等级有效期按原评估等级有效期剩余时间执行。
(三)对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出现《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将组织对其进行核查评估。
(四)本年度等级评估名额有限,如报名社会组织超出评估名额,将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参评单位;当年参加评估未获得等级的、或报名成功后无特殊原因无故退出参评的社会组织,次年不得提出参评申请。
(五)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报名并配合做好实地评估、社会评价等工作。
(六)评估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评估费用。
附件:1.中山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中山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9日
(中山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760-88334163,中山市民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0-8988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