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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民政局关于确认中山市梅华慈善基金会市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4-15 分享:


  中山市梅华慈善基金会是在中山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规定,其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经公示无异议,中山市梅华慈善基金会获得中山市市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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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