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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纪念章”颁发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11-26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精神,以及《中山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中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倡导慈善行为,推动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纪念章”颁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市成立中山市“慈善纪念章”颁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颁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办、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颁发工作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

  颁发工作协办单位:中山日报报业集团、电视台、电台、中国电信中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中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中山分公司、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博爱行动义工组织等。

  二、纪念章设置

  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纪念章”分为“慈善捐赠个人纪念章”、“慈善捐赠企业纪念章”以及“慈善典范项目纪念章”三类纪念章。

  、评审标准

  1、慈善捐赠个人纪念章:根据中山慈善捐赠榜,2020年度累计捐赠额度分别达1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以上(含)的个人,分别授予慈善捐赠个人铜菊、银菊、金菊纪念章;

  2、慈善捐赠企业纪念章:根据中山慈善捐赠榜,2020年度累计捐赠额度分别达1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分别授予慈善捐赠企业铜菊、银菊、金菊纪念章;

  3、慈善典范项目纪念章:2020年度在扶贫济困、扶老助孤、助残助医、兴教助学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慈善项目,以公益慈善组织名义举办或联合举办的,评审10个以内(含)项目,按不超过20%、30%比例分别授予慈善典范项目金菊、银菊纪念章,入选的其他项目授予慈善典范项目铜菊纪念章。入选项目应在评审时间范围内仍持续有效运营,入选名额可空缺。

  四、评审方式

  (一)申报方式

  1、2020年度慈善捐赠个人纪念章与慈善捐赠企业纪念章。以2020年度中山慈善捐赠榜为依据,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拟颁发名单。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登录中山市民政局官网或关注“中山民政”微信公众号,了解中山慈善捐赠榜相关申报方式;

  2、2020年度慈善典范项目纪念章。中山市各有关慈善组织填报《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典范项目纪念章”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有关材料报送市民政局,再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拟颁发项目名单。

  (二)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和热心慈善事业的个人等组成,共设50个席位,其中机构席位40个,个人席位10个。

  评审活动启动前,市民政局自评委库中按界别选取15名评委组成当届“中山市慈善纪念章”评审委员会。评委个人或其所代表的机构参加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纪念章”评选时,实行“回避”制度,空缺席位从评委库中相应界别随机抽取。

  (三)评审程序

  1、初评:根据2020年度中山慈善捐赠榜,评审委员会确定慈善捐赠个人与企业纪念章拟颁发名单;根据《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典范项目纪念章”评审评分细则》对中山市各有关慈善组织填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分,依据各项目评分,评审委员会确定慈善典范项目纪念章拟颁发名单。

  2、审查:市民政局受理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拟颁发名单后,协调市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公示:拟颁发名单通过审查环节后,将在有关媒体平台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社会公众对入围企业、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经市相关部门核实确有问题者,领导小组有权取消该企业、组织或个人的颁发资格。

  4、审定:公示结果由市民政局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最终确定为“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纪念章”颁发名单。

  5、发布: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广泛向社会发布颁发结果情况,并对获颁纪念章的企业(法人)、组织和个人的慈善事迹进行广泛传播。

  五参评要求

  参加中山市“慈善纪念章”评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评审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三年以内不得再行申报。获颁者在接受颁发纪念章后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民政局在媒体上刊登公告,撤消并收回纪念章。

  六联系方式

  颁发工作咨询电话:0760-88267810,电子邮箱:zsmzsck@163.com,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典范项目纪念章”申报表




中山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