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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起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2-13 分享:

 

 

中山市政局

文件

 

 

中山市政局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民福字〔20183


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残疾人
联合

关于2018年起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

补助标准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社会事务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残联,火炬开发区财政局、各镇(区)财政分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8年起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1811),现就2018年起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2018年1月起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8年从1800元/年·人提高到1890元/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8年从2400元/年·人提高到2520元/年·人。

二、工作要求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资金全额由镇区负担。市财政通过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方式补助到各镇区。提标后的资金缺口由各镇区自行解决。

各镇区民政、财政、残联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统筹、保障资金,协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工作,确保残疾人可以及时领取补贴。对未能及时按规定足额发放补贴的镇区,将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

各镇区民政、残联对于申领或终止残疾两项补贴必须按要求及时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申请和镇区初审,并提交市民政、残联进行审核。从通知下发日起,停止使用纸质申请表,一律使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批。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8301633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8266402

市残联联系电话:88879299

 

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