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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梁彤华与梁思成收养登记决定书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9-07 分享:


  收养人梁彤华与被收养人梁思成,于2010年1月12日在本机关办理的收养登记,依据民政部《收养登记规范》第三十条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撤销梁彤华与梁思成的收养登记,收缴本机关颁发的(2010)中民收字第2010014号收养登记证。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