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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7-22 分享:

全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同时符合《公告》第四条规定的八项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设立或新认定的慈善组织,在其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当年,只需符合《公告》第四条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条件即可。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

  三、报送材料

  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申请表》;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财务专项信息一览表》;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信息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包括《公告》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比例情况等内容);

  4.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5.经核准的章程复印件;

  6.近两年开展公益活动情况报告。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申报单位应当提供公开募捐资格证明。

  四、资格确认

  市民政部门初审后,将会同市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发布公告。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对照《公告》要求认真进行自查,确保完全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后,再进行申报。

  (二)申报单位请于9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到市民政局,同步将WORD文档和PDF扫描件报送到邮箱zsshzzglb@163.com

  

  附件: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申请表

             3.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财务专项信息一览表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小姐,0760-8833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