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殡葬的工作要求,大力推广树葬、海葬等节地生态葬法,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我市生态安葬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调整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标准。
一、树葬或草坪(花坛)葬补贴标准:从600元/具骨灰调整为1000元/具骨灰。
二、海葬补贴标准:从1000元/具骨灰调整为1500元/具骨灰。
三、新补贴标准有效期和《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中民区字〔2024〕15号)有效期一致,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其他事项继续按《中山市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中山市民政局 中山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