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中山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定于2024年7月至8月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通过“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一)遵守国家、省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二)是否制定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章程开展法人治理;
(三)参加年报及履行变更登记(备案)情况;
(四)开展信息公开情况;
(五)账务状况(包括接受、使用捐赠、资助资金,会费收取,购买服务等有关情况);
(六)举办“一讲两坛三会”、履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涉外活动报告制度等情况;
(七)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涉企收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有关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实施检查
7月-8月,检查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受检社会组织反馈相关情况。
(二)结果公布
本次检查结果将通过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向社会公开。
(三)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章程原件等相关登记材料;
(二)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
(三)各项规章制度;
(四)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会议纪要;
(五)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会费台账、收费票据等财务资料。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其他事项
(一)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中山市民政局提出,由中山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联系电话:88267801、88334163。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