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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丽梅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文号:中民人字〔2023〕6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4-28 分享:

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肖丽梅同志任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业务股股长,免去其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业务股副股长职务;

  梁洁影同志任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山市婚姻登记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宗杰同志任中山市殡仪馆办公室主任;

  刘明亮同志任中山市殡仪馆外勤股股长;

  李超同志任中山市殡仪馆综合业务股副股长;

  关冠欣同志任中山市社会福利院(中山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居家养老指导股股长。

      


中共中山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