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联合会:
人大代表建议第2022068号《关于加强残疾人照料和社区康复服务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要求加强残疾人照料和社区康复服务 ”的建议
采纳该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民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落实的通知》(中山残联〔2021〕43号),同时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工作方案》,通过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以共同推进做好我市残疾人以及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二是稳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根据《关于2022-2025
年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中民区字〔202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2022年每人每月188元和252元;2023年每人每月195元和261元;2024年每人每月202元和270元;2025年每人每月209元和280元。目前我局正在草拟《中山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着力解决我市残疾人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时发放,做到应补尽补。二是协调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切实保障好生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健康。
此函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长湖,88384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