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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中山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建议第2021135号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29 分享:


市卫生健康局:

  人大代表建议第202113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力度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建立健全对特殊家庭的养老机制的建议。我局采纳。

  2020年1月,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建立“3+4+N”模式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意见》将政府兜底的五类对象拓展为八类,本市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多项服务。一是由具备从事家政服务资质的机构、敬老院等来承接助洁服务,或通过邻里、亲友照顾模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助洁服务,包括家居清洁、代办代购、陪伴就医等,帮助解决了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二是在长者饭堂的基础上,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上门制餐服务,进一步满足老人的用餐需求。三是以引进具备康复医疗等资质的企业承接服务或与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合作的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健康指导等服务。四是通过链接公益和慈善资源,为有需求的老年人进行居家安全改造,例如安装扶手、蹲厕、冲凉椅,改造斜坡、水电线路,维修门窗、防水防漏等,为老年人排除居家安全隐患。五是在4项服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定期巡访、心理关爱、站点活动等服务。

  2020年4月,我局印发《中山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方案》,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2020年底,实现政府兜底服务和农村留守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2021年底,空巢、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也纳入服务范围,月探访率达到100%。

  2021年3月,我局印发《中山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轮候工作以保障困难老年人优先入住为原则,按照轮候对象设置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其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划分为优先轮候对象,按申请时间的先后进行轮候评估,通过评估的申请人按评估分数由高至低由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安排床位。

  下一步,我局将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拓展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为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此函。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883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