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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中山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104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29 分享:


市教育体育局:

  人大代表建议第2021049号要求加强家庭教育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要求关爱留守儿童,加强心理健康建设的建议。我局采纳。

  市民政局着眼于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严格落实相关福利保障政策措施,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拓宽关爱服务。通过着力解决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在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上的实际困难,激发困难群众家庭的发展潜能,促进改善其亲子教育和家庭环境,从源头上预防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潜在的行为和心理危机。

  一、我市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本情况

  截止4月30日的统计,我市在册孤儿355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共1931人。对上述对象家庭,我局以保障和改善其基本生活为重点,通过发放基本生活费、增发未成年人分类救助金等方式,着力改善其家庭的生活条件。在此基础上,持续构建完善有关工作服务机制,进一步为其提供监护评估帮扶、助医、助学和资源链接等关爱服务。

  二、我市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群体福利保障政策

  一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我局每月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建立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与城乡低保家庭未成年人保障标准挂钩机制,确保上述对象保障力度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2021年该标准提升至1578元/人/月。二是开展孤儿助医和助学。我局每年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及“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在医疗和教育方面予以进一步资助。三是提高困境儿童群体医疗保险待遇。我市于2018年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困境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对经我局认定的困境儿童,提高其就医时的费用减免比例,减轻其医疗经济负担。

  三、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

  1、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我局于2019年牵头建立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商机制,促进各部门在信息共享、政策衔接和工作协同等方面开展合作。2021年,按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法规精神,我局将作为牵头部门,在整合原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成立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明确分工,搭建资源整合平台,在我市推动形成“一人求助,协同处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机制。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我市已于2020年成立中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履行全市未成年人临时监护职能,并深入开展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个案会商、监护评估及资源链接等关爱服务。同年开通了中山市困境儿童临时救助热线(0760-88201124),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转介帮扶服务。接下来,我市将整合原困境儿童临时救助热线功能,依托“12345”热线继续推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建设。

  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目前,我市已配备有27名镇(街)儿童督导员和280名村(居)儿童主任,配备率达100%。自2019年起,我局对全市儿童主任实行年度业务和服务能力轮训,不断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人员基础。接下来,我市将推动各镇街建设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指导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构建“市-镇-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4、监护困境群体结对帮扶。2020年,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困境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关爱行动,通过全面排查其时我市1800余名困境儿童的受监护情况,对其受监护条件进行评估分级,对监护评级为较差或一般的儿童,我局指导各镇街一一落实结对帮扶人,持续监督其开展监护帮扶。同年6月,我局与各镇街民政部门全部签订强制报告责任书,压实责任,确保发现一人报告一人,及时落实关爱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5、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2020年,我局在全市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系列活动,以儿童主任为宣传主力,走进各个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宣讲福利政策,宣传家庭监护教育知识。截至2021年4月中旬,我市已经实现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活动村(居)全覆盖。今年起,我局将持续组织实施,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工作,不断提高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知识覆盖面,让福利惠及更多服务对象,让关心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随着国家日益重视对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工作,有效保障儿童青少年的良好成长环境和促进其身心同步健康发展,将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内容。为给每一个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成长发展条件,一是要加大特殊人群保障帮扶力度。落实政策措施,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的基本生活,通过为其营造良好的家庭监护和教育环境,帮助监护人履行好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快建设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因应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契机,加快建立和健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推动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保工作,逐步实现多部门、多层级联动的未成年人联合保护工作新格局。三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未来,我局将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工作常态化,拓宽渠道形式,扩大宣传效应,不断提升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知识的覆盖面,提高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家庭发展潜力。

  专此函达。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杨超雄,联系电话:883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