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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开始啦——需在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02 分享:

  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补贴对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认定对象

  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二、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日-6月20日。

  三、操作指引

  优先通过“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申报资格认定;也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已覆盖全省行政村(居)的“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上申报资格认定,或到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咨询办理。若残疾人本人不方便进行申报,可由家人或其他相关人员通过“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进行代理申报。

  (一)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资格认定

   1. 微信扫一扫下方“粤省事”二维码

  

  或者微信内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即可进入

  2.进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1)群体服务-助残 

     

  (2)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3.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

  

  4.选择本人办理-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1)选择“本人办理”

  

  (2)选择人脸识别方式

  

  (3)人脸识别认定

  

  5.选择帮他人代办-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1)选择“帮他人代办”

  

  (2)填写需资格认定的人的信息

  

  (3)选择人脸识别方式,对准需资格认定的人进行人脸识别

  

  (二)“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办理

  1.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上,点击【我要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2.刷身份证后选择“本人办理”,点击“下一步”,完成人脸识别后即可查看认定结果。

  3.若本人不方便进行操作,可以由亲朋好友协助,选择“他人办理”,填写申办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后完成资格认定。


  (三)现场窗口办理

  残疾人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到本省任一乡镇(街道)受理窗口咨询申报办理。

  (四)入户办理

  如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自主完成资格认定申报的,可申请镇(街道)工作人员提供上门入户调查认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