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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创新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5-30 分享:

  中山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与养老融合发展模式,选定3个试点物业小区创新开展“物业+养老服务”工作,为社区老年居民提供“家门口”的贴心暖心服务。

  一、精细化盘活设施,奠定服务基础。2022年,中山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民福字〔2022〕23号),征集并确定西区街道碧翠华庭小区、港口镇星晨花园、板芙镇盈悦森境等3个试点小区开展“物业+养老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盘活小区既有公共设施,整合居住小区内各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经业主决策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例如,星晨花园投入5万元,将小区外闲置的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翻新、整改,增加文娱康乐设施、适老化设施(扶手、坐厕)等,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碧翠华庭小区在物业服务中心增设辅具租赁区,向小区老年居民开放多功能性场室。通过实现小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就近配置,方便小区老年人就近接受服务,提供更多老年居民“聚脚点”,推动建立居民社交网络,有效缓解代际矛盾等家庭问题。

  二、专业化指导评估,提升养老实力。2022年8月,市民政局参照其他城市做法,结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指标,制定并下发2022年“物业+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评估指标,要求各试点单位对照指标内容进行自评,整理和完善相关材料,整改目前存在的问题。市民政局成立“物业+养老服务”工作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基本原则,及时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加快打通影响、阻碍“物业+养老服务”模式落地的难点、堵点,总结凝练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试点单位将养老服务纳入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同时,将物业服务人员纳入全市养老服务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包括如何与老年人沟通、养老服务护理技能培训、养老服务政策解读等,提升物业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专业和技能,组建“物业+养老服务”复合型团队,为推动“物业+养老服务”提供人力保障,充分发挥物业管家优势。

  三、多元化精准服务,织密关爱网络。要求各试点单位从实际出发,通过入户走访、电访等方式对小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养老需求开展摸排,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库,掌握最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物业服务企业主要功能,建立专属本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清单。例如,星晨花园依托自身较为完善的管理服务平台“比易生活家”,增设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搭建居家养老项目库,包括代购、代办、维修、家政等服务项目。三个试点小区共为1335人次提供入户巡访、送餐服务、家政服务、入户维修、代购代办等服务。开展营养健康讲座、义剪、读书、金婚摄影、节日庆典活动、便民市集、露天电影、防范网络诈骗宣传等各类活动共47场次,超1440人次参与。为小区内的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老年人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四、规范化以奖代补,激励质量提升。市民政局规范建立奖励机制,申请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中山市“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评估指标对试点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的试点单位可获得30000元资助。要求资助资金应当用于试点单位养老服务的运营、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等有益于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项目,激励试点单位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更好推进养老服务模式创新改革工作,鼓励试点单位充分发挥好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促进家庭幸福、邻里和睦、社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