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全市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及个人备案工作,现将完成备案的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建议全市各村(社区)和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积极引导有需求的群众优先从公示目录中的机构和个人中选取中介服务,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加强对中介服务的从业监督。
尚未完成备案的殡葬中介组织及个人,请严格按照《关于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通告》有关要求,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备案手续。
附件:1.中山市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公示(第一批)
2.中山市殡葬服务中介个人备案公示(第一批)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