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中山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9-10 分享:

中山市蓓蕾舞蹈培训中心、中山市小榄美美托儿所:

  经调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2022年版)》,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从轻裁量档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单位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并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广东省民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中民民执罚先告〔2026〕47、55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未提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

  联系科室:综合执法科

  联系电话:0760-88889103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