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湖南湘潭商会等7家社会团体: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规定。依据上述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照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要求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送达名单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
联系单位:中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88267801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