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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督促社会组织按期规范换届的提醒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7-07 分享:

全市各有关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运行管理、夯实发展根基的核心工作,是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督促社会组织依照章程按期、规范换届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期换届。各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换届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章程的届期规定,提前谋划、主动部署换届工作,确保按期依规完成换届工作,保障组织运行连续性、规范性。

  二、规范流程环节,有序推动换届。各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民主自治的原则开展换届工作。换届前,应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机关的沟通,制定换届工作方案,主动接受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商会换届前,应按规定将拟任负责人人选报市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章程,依规履行换届程序,规范民主选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落实备案制度,规范负责人管理。各社会组织换届后,要按照“一届一备、变动必备”的原则履行负责人备案程序。换届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后,无论是否发生人员、职位变动,均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负责人备案。  

  四、压实责任主体,强化督促监督。登记管理机关将持续强化换届工作督导检查与协同监管,常态化排查社会组织按期换届落实情况。对未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的社会组织,将依据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用管理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将其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同时,视情节轻重采取监管措施。

  请各社会组织高度重视,对照相关要求立即自查整改,扎实推进换届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