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物联网协会:
经调查,你单位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2022年版)》,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从重裁量档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6年修订)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单位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吊销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应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上缴本单位。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民民执罚先告〔2026〕36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未提起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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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