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山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紧扣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推动民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中心组先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法律学习。
(二)强化党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推进社会救助、儿童、慈善等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局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三)拧紧拧实法治建设责任链条。紧扣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立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5年中山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围绕制度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规范、普法宣传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增强、涉法风险源头防范等七大重点领域,逐项拆解任务清单,逐条细化工作举措,以“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落细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抓手,构建起上下联动、协同发力、一体推进的民政法治工作格局。
二、聚焦民生保障,推动法治为民落地见效
(一)着力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在全省先行先试实施“信用+社会救助”,出台《中山市社会救助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本市社会救助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信用管理范围,引导其诚信申报、主动告知、承担责任,强化救助对象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聚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建立分片联系镇街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机制,通过民政专项资金督查、“四不两直”、“AI社工”回访、发放《提醒函》等方式,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情况集中排查整治、困难对象银行卡(存折)代管情况排查等2项专项排查。
(二)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法治化水平。稳妥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涉老资金使用、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机构收费规范和安全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深入排查整治。建立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系统,健全养老机构捐赠管理制度,强化养老机构全链条监管。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关工作指引,修订《中山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政策保障。多举发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共识,开展“牵手行动”“童心向阳”“政策宣传进村居”等系列活动。
(三)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做好婚姻、殡葬、区划地名管理。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积极开展婚姻家事矛盾专业调解。规范地名和界线界桩管理,完成与珠海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扎实稳妥有序推进殡葬领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规范殡葬服务机构收费行为,建立殡葬领域执法信息推送及联合惩戒机制,构建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四)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履行“一讲两坛三会”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办结重大事项报告。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信用修复。持续加大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排查和执法查处力度,强化与统战、公安、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
三、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局党组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智库辅助决策作用,引入律师团队为疑难法律问题、合同和招标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涉企“综合查一次”要求,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养老、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依法撤销社会组织。紧扣老年群体权益保障,查处养老机构违法行为。聚焦募捐资质、资金使用、公益慈善财产管理使用等核心环节,全覆盖检查慈善领域社会组织。组织市镇民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邀请专家授课讲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内部评查,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各领域案卷,参加全市执法案卷评查均获评优秀。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案件胜诉率100%。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全面调查违法行为,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强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全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普法宣传、防诈骗与防范非法集资、智慧助老等各类活动超1500场次,参与人次超7.5万。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积极参与“文明直通车”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持续发布殡葬改革政策、生态安葬法规及惠民殡葬政策。围绕第十个“中华慈善日”,开展多种形式慈善文化宣传“五进”活动,营造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均100%。
四、深化监督制约举措,打造阳光透明民政
(一)加强党内监督。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责,注重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上率下深化理论学习,各党支部积极开展“三会一课”。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多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指导带动党支部书记、支委开展谈心谈话。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围绕我市发展大局,立足民政部门职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要领导带头领办,分管领导主动认领,全程参与部署交办、沟通商办、协调督办、答复审核、评估实效等环节,把意见建议转化为工作措施、工作实效,全年办理建议提案30件,其中主办件12件、会办件18件,满意率100%。
(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充分释放政务公开正向引导效能,聚焦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收支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全方位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25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群众法治服务期盼,仍存在部分短板弱项:一是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仍需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增强,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的力度不够,针对特定服务对象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普法宣传方式需进一步创新。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强化。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队伍规模与专业素养尚不能适配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2026年,我局将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聚焦民政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与短板弱项,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一是在深化理论武装上下功夫。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培训,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善用法治办法抓改革、促发展、解民忧、保稳定的过硬本领。二是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下功夫。紧扣民政工作实际需求,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践,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在创新普法模式上下功夫。紧扣民政重点领域,面向服务对象精准开展社会救助、婚姻、养老等法律法规宣传,推动普法宣传靶向发力,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