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长期观察治疗服务项目
二、预算采购金额:每月服务费用标准为不超过4040元/人,不满一个月的部分按天结算,每天服务费用标准为不超过人民币132.82元/人,预算总价不超过921600元。
三、评审结果:
根据2025年12月30日中山市社会福利院采购评审小组评审,同意选定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为项目服务商。
项目审定金额:每月服务费用标准为4040元/人,不满一个月的部分按天结算,每天服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132.82元/人,预算总价为921600元。
中山市社会福利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