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院拟自行开展“中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长期观察治疗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单位参加,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长期观察治疗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单价不超过132.82元/人/天,预算总价不超过921600元。
三、服务周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
五、供应单位资格条件及提交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在本市设有固定服务场所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已完成养老机构备案(或医养结合机构备案)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服务方案,包含场地、人员、服务方式等内容;
(七)具备开展长期观察治疗服务专业能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请附在采购响应文件内一并提交。
六、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寄达时间为准。响应文件应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提交时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提交或邮寄地点: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10号民政综合楼A栋中山市社会福利院。
七、联系人及电话
关小姐,0760-88927061。
附件:1.中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长期观察治疗服务项目采购用户需求
2.中山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长期观察治疗服务合同(模板)
中山市社会福利院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