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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举报渠道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11-25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除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筑牢民政领域安全防线,现向社会公布我市涉及民政领域安全生问题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一、举报对象

  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和场所(包含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

  二、举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民政服务机构。

  (一)重大事故隐患:主要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民政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儿童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殡葬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救助管理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标准进行判定。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指民政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消防安全,包括违规用气用电用火、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逃生通道封闭等;

  2.食品安全,包括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品采购渠道不正规、食品储藏超期、食品留样不规范等;

  3.建筑安全,包括使用危房、墙体开裂、天花板脱离、门窗掉落等;

  4.燃气电器安全,包括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和天然气、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违规充电等;

  5.特种设备安全,包括电梯、冷库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6.三防设施,包括门卫保安、值班人员不在岗,物防器材、技防设备缺失损毁等;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书面、当面、邮件等形式向市民政局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举报内容应详实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市民政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依法追究责任。

  四、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0760-88889103

  2.举报邮箱:zsmzjdf@126.com

  3.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10号

  

中山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