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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可送养未成年人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10 分享:

  现将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可送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1名弃婴向社会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

  有意向收养的家庭请在公告期内将已填妥的《中山市参加待送养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和收养评估意向表》(见附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sfulike@126.com)。可送养未成年人与报名成功的意向收养申请人比例达到1:10(以收件邮箱时间为准)或公告期满时不再接受申请。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市民政局将对收养申请人发出书面《收养评估通知书》,敬请留意。如有疑问请致电0760-88338310咨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儿童代号SY2023-10-01】

姓名:胡*儿

性别:

出生日期:2022年7月28日

现健康状况:体格检查未见异常。身高78.5公分,体重10公斤。

病史:无。

缺陷:无。

受教育情况:无。

性格特征:情绪稳定、模仿能力强。

语言能力:偶尔会发出简单的词汇。

受教育情况:无。

对收养人的期望:该名儿童年龄较小,暂未能表达对收养人的期望。


  附:中山市参加待送养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和收养评估意向表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