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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可送养未成年人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04 分享:

  现将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可送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1名弃婴向社会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2月3日。

  有意向收养的家庭请在公告期内将已填妥的《中山市参加待送养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和收养评估意向表》(见附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sfulike@126.com)。可送养未成年人与报名成功的意向收养申请人比例达到1:10(以收件邮箱时间为准)或公告期满时不再接受申请。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市民政局将对收养申请人发出书面《收养评估通知书》,敬请留意。如有疑问请致电0760-88338310咨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儿童代号SY2023-09-01】

  姓名:牛*旋

  性别:

  出生日期:2021年8月5日

  现健康状况:2023年3月9日复查颅脑CT显示“左中颅窝蛛网膜囊肿”,复查心脏彩超显示“心内结构未见明显异常”。身高84cm,体重12.5公斤,其体格生长发育及心智表现均符合婴幼儿时期的生长标准。

  病史:早产儿、卵圆孔未闭。

  缺陷:无。

  性格表现:性格腼腆内向、自我意识强、思维活跃、模仿能力强。

  语言能力:会简单的口语表达。

  受教育情况:无。

  对收养人的期望该名儿童年龄较小,暂未能表达对收养人的期望。


  附:中山市参加待送养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和收养评估意向表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