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2021年11月9日在市民政局召开了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参评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2021年度中山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审结果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9日
(联系人:吴洁明,电话:88267801,传真:88334163,邮箱:zsshzzg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