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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25 分享: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金融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山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依法推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2023年,市金融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领全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市金融局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工作部署、法治思维运用、依法履职、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按科室逐一梳理各岗位、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和细化防范措施,并纳入日常监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夯实学习培训,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金融局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强调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在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上。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中山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线上自学等方式,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脉络和科学内涵,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结合主题教育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我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风险实践作为年度重要调研课题并形成调研报告。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中山平安中山建设,在构建新安全格局上取得新突破。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职工法律素养。我局通过以下培训,不断提升职工法律素养,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的“民法典·合同编”律师宣讲活动,并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局领导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进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打造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风险中山实践模式”为题的专题授课;三是邀请律师就合规经营等法律知识进行培训讲座;四是组织本单位全体在编在册人员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认真学习系统推送的课程,全体在编在册人员参与率、优秀率均为100%;五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工作落实,坚决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一)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务公开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在发布过程中严格落实信息上网“三审三校”制度,按照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环节的流程要求,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二)制定与完善规范性文件。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文件起草、修订过程中,除了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均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附上起草说明,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及采纳情况。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聘请第三方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作用,充分发挥第三方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政策解读、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中的作用。同时,为确保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悉并准确选用政策,我局采取培训、宣讲、编制手册、媒体解读等方法,把政策解读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实施的全过程,实施常态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四、强化监管与安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一)完善机制建设,推动协同联动更加有度。一是建立风险处置闭环机制。优化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平台运行机制,将风险线索监测管理端口前移至各镇街,制定《中山市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分级处置规程》,通过“流程监控”“分级管理”“依法处置”三者结合,实现风险闭环管控。二是建立案件沟通协作机制。强化行政部门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追赃挽损、化解风险、维护稳定有效结合的理念,把规劝退赃退赔和全力追赃挽损贯穿到行政调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全过程,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非法集资案件化解和处置的质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建立可疑资金监测预警机制。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出台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预警机制,通过账户资金监测及预警,发挥金融机构、非银支付机构在资金非正常流动的前端监测预警作用,及时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并切断传播渠道,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的发生,进一步强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合力。

  (二)聚焦重点难点,推动风险化解更加有力。一是构建立体防护网。本着“易记、好用、规范、方便”的原则,将全市非法集资举报电话统一并入“12345”服务热线,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举报有奖宣传,形成各行各业合力监督、社会群众积极举报、监管部门合力处置的立体式防护网络,实现打早打小,源头防控。二是聚焦重点难点化解风险。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化解工作的通知》,落实属地镇街领导包案、挂图作战、“一案一策”制定攻坚计划等措施,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存量案件化解处置。组织开展专项排查、重点行业清理整治,紧盯养老、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推进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以及P2P网贷风险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涉众金融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三)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推动发展建设更加有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进行行政审批。落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扶优限劣,减量提质”监管导向,以年审评级为抓手,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有序开展行政检查和现场核查,强化金融监管,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组织多场政策宣讲会和对接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发挥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毛细血管作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风险防范更加有效。一是线上线下开展全民金融素养提升系列宣传。联合市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及行业协会,组织发动相关镇街、金融机构,围绕金融理财选择及风险识别、保险产品选择和风险识别、金融中介机构作用及风险识别、防范识别非法集资、反洗钱等主题,开展6期中山市全民金融素养提升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全方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组织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普及防非知识、宣传法规政策、加强风险提示,大力推进防非宣传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厂、进机关、进机构。三是多级联动开展常态化宣传。做好纵向、横向联动,联合街道、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集中宣讲,加深群众对防非知识的理解,联合部门、金融机构在养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开展金融知识讲座,联合新闻媒体,在电视台播放处非联办宣传广告,在公交车上张贴宣传广告。四是创新宣传方式,组织系列抵制非法放贷宣传活动。联合有关部门、镇街和行业协会,在东区、石岐街道组织“认准正规地方金融组织 抵制非法放贷机构套路”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小品、情景剧、快板以及小课堂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让更多的金融消费者在活动中学习到专业的金融知识,提升识别非法放贷套路的能力。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执法力量、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仍需进一步检验。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真抓实干,统筹谋划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的深度、广度、力度,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

  (二)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加快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高执法力量、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和经验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增强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

  (三)持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引导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活动,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管控,对煽动性、威胁性信息及时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