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金隆典当有限公司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现已不具备经营资格。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规定,现决定从即日起收回中山市金隆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码:44174A10007),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
特此公告。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